四次协议控制架构建设、修改、拆除信安世纪创业板改变道路科创板IPO 什么是公司债

来源:思裕股票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191

6月30日,国都获悉,北京新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世纪")获准参加冲刺科创板IPO,西部证券担任保荐人。

四次协议控制架构建设、修改、拆除信安世纪创业板改变道路科创板IPO

图片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2020年6月3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新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西部证券担任信安世纪首次公开募股的顾问机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上市辅导。监管辅导期将于2019年12月6日开始,西部证券于2020年2月18日提交第一期辅导工作报告,2020年4月16日提交第二期辅导工作报告。公司现拟申请将创业板辅导注册备案转为科创板上市辅导备案。

新安世纪是国内信息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主要从事基于密码技术的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致力于解决网络环境中的身份安全、通信安全、数据安全等信息安全问题。在信息技术互联网化、移动化、云化的发展趋势下,公司形成了身份安全、通信安全、数据安全、移动安全、云安全、平台安全六大产品系列。

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金融、政府、企业等重要领域,并持续服务于银行总部、国家部委、大型企业总部等核心业务系统。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说明书

财务数据显示,信安2017年、2018年、2019年营收分别为2.2亿元、2.69亿元、3.18亿元;相应的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742.65万元、7,809.56万元、9,158.07万元。

公司申请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1)条规定的上市条件: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十亿。年度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信安世纪拟募集资金6.88亿元用于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研发项目、新兴领域技术研发项目、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新安世纪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前身新安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至2015年建立了协议控制架构,信安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为协议控制结构下的可变利益实体。由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控制安排发生变化,信安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协议控制结构进行了四次建设、变更和拆除。

在协议控制结构存续期间,华耀伟业在外汇登记过程中并未披露境外间接股东中存在中国境内自然人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被外汇局认定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指示和承诺,李伟、王益新、丁纯未持有新安开曼、安瑞开曼或安瑞科技股权,也未实施境外投资或返还投资。上述外汇违规情况与发行人及其现有股东没有直接关系,发行人及其现有股东不是违法主体,不受处罚。此外,华药伟业已被取消,不存在因上述外汇违规行为再次受到处罚的可能。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给予行政处罚。在上述情况下,不存在再次受到处罚的可能。

新安世纪坦言,公司面临以下风险:

(1)经营风险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应用领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催生了新的信息安全需求,信息安全行业将迎来更加快速的增长。虽然公司在信息安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已逐步形成身份安全、通信安全、数据安全、移动安全、云安全、平台安全六大产品系列,但目前市场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较低。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行业中,公司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和挑战。

(2)技术风险

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技术积累,在国内信息安全领域建立了强大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拥有10年以上行业经验,熟悉行业产品技术及应用的发展趋势。核心技术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在当前的市场中,技术和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技术能保持吗?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优秀研发人员的不断吸纳是公司保持技术竞争优势的基础。

未来,如果公司出现大量核心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从而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随着信息安全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长;此外,公司营业收入具有季节性特征,销售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增幅也较高。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874.23万元、13,214.77万元和17,430.14万元,分别占期末流动资产的34.33%25、39.38%25和43.86元分别为同一时期。%2525。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这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对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产业政策风险

2013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密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将信息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以及"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推动建设强大的资本市场服务网络的指导意见》等产业政策推动多层次发展国内信息安全产业。一系列鼓励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为信息安全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风险管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资产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随着公司的发展,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完善管理机制、调整组织模式,将因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而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6)实际控制人风险控制不当

本次发行前,李伟、王益新、丁纯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同控制了公司67.0047%2525的股权.李伟、王以新、丁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在公司的持股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人员安排、投资方向、利润分配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及其他中小型企业的利益带来一定风险。股东。.

(7)涉及专利的行政诉讼及其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1件未结行政诉讼案件。原因是飞天诚信在2014年起诉信安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4月裁定驳回飞天诚信所有的诉讼请求。

在上述专利侵权案审理过程中,信安世纪股份有限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的请求;2015年12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涉案发明专利权效力的决定。应此决定,信安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飞天信用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2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请求重新作出复审决定。飞天诚信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重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如果信安世纪败诉,且涉案专利仍然有效,飞天诚信可以作为被告人向信安世纪提起专利侵权诉讼。